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近年来,网络泛娱乐、低俗炒作之风屡禁不止。流量至上、审美变态、“饭圈”混乱等不良文化冲击着主流价值观。一些关于名人的网络宣传信息已经不合规范,丑闻、八卦和隐私泄露占据了整个网站。平台头条、热搜榜占据了大量公共平台资源,民众反应强烈。为进一步规范娱乐明星网络信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1、严格控制内容导向
一、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娱乐明星网上信息管理。娱乐明星网络信息发布传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健康的作风和品味。
2.建立负面清单。娱乐明星的网络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的内容。不得宣扬流量至上、审美变态、奢侈享受、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不能为了博眼球而庸俗炒作丑闻、夸大明星情感纠纷的隐秘细节。禁止未经授权曝光、买卖名人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行程信息等个人隐私。不得批量出版名人艺术家及其作品进行恶意营销或控制音量。不允许对名人的虚假信息进行曲解和诽谤。不得散布谣言抹黑,不得为非法无良艺人复出造势、宣传,不得煽动粉丝群体相互争吵、相互攻击、反对,不得刺激、诱导粉丝群体从事过度行为。消费、非法集资、非理性投资等扶持行为。
2.标准化信息呈现
细化娱乐明星网络信息分类,加强关键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娱乐明星信息网上呈现。
三、演艺作品信息,具体包括明星电影、音乐、综艺节目及相关宣传、片段、解读、评论等,原则上可以自然传播,但不得在本条规定的重点领域使用《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的11条链接以集群形式呈现。如果包含明星个人标志,原则上首页首屏、热门推荐、热搜榜上只能同时显示同一个明星的一个链接。
4、个人动态信息,包括明星日常生活、行程动态、兴趣爱好、家庭成员等,原则上不在《网络信息生态治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关键环节呈现。内容”。
5、商业活动信息,包括明星代言、品牌合作、商业推广等,原则上只会在各网站平台的广告位展示,并在显着位置标注广告字样。
6、公告信息,具体包括明星维权、回应、澄清、公告等,原则上采用自然传播。但同一名人、同一事件的公告信息,不纳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关键环节,原则上同一时间段只能展示一项。
7.公益信息,具体包括名人参与公益活动、救援救助、正能量宣传等,原则上应自然传播,但不得恶意炒作热点进行营销炒作。
八、权威发布信息,具体包括国家机关、主流媒体、行业协会等对名人相关事件的声明、回应、公告和舆论监督,原则上应自然传播。
3、加强账户管理
9、规范账户名、头像、简介。娱乐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粉丝团(后援会)、娱乐公众号的姓名、头像、介绍不得含有明示或暗示泄露明星隐私的信息,不得含有煽动相互谩骂的信息、滥用或恶搞。战争等信息,封禁期间严禁通过更改姓名、头像、简介等变相发布信息。
10、分级监控和管理明星账户。各平台要充分了解明星账号注册基数,根据粉丝数量、传播能力、信用评价等对明星账号进行分级管理,并定期向网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为各平台建立焦点名录名单,对达到一定粉丝数量和传播能力的明星账号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预警。对于明星账号发布标新立异、混淆视听的信息,或者在社会热点敏感话题上煽动极端情绪的,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1、严格违法、不道德的明星艺人账号管理。对违法不法明星艺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全网统一标准,严防违法不法明星转阵“曲线复出”。
12.严格管理明星经纪公司和粉丝俱乐部账户。加强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的账户认证和审核。原则上同一经纪公司(工作室)同一平台只能注册一个账户。粉丝团(后援会)账号必须经过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授权或认证,由明星经纪公司(工作室)负责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不得注册明星粉丝俱乐部账号。
13、严格处理娱乐营销账号及其所属MCN机构。娱乐公众账号组织或批量发布名人虚假新闻、恶意抹黑、挑起战争,或者进行音量控制和审核、恶意营销、炒作的,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规账号所属MCN机构及其他账号将进行联合惩戒,并采取封禁、限制搜索、限制商业推广收入等措施。
四、加强舆情监测处置
14.建立监测处置机制。网站平台要建立娱乐明星网络信息和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爆料明星感情纠纷、爆料明星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等热点舆情信号。涉及粉丝群体的性冲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涉及网络暴力、寻衅滋事问题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15.加强舆论引导。针对涉及娱乐明星的网络热点舆情,网站平台必须对相关账号主体的身份进行审查,无法核实账号主体真实身份的,应当予以明确标注。同时,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敦促明星通过公众号发声,引导粉丝理性看待,防止舆论继续发酵。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娱乐明星网络信息标准化工作,结合整治“饭圈”乱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地方网站平台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工作有效。
中央网信办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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